为构建法律实践平台,增强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让学生在真实庭审的氛围中感受法制魅力,提升专业素养,培育法律人的职业情操,我院经过精心准备,邀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11日9:00在我校教学区模拟法庭开审“豪中豪诉博捷商标权纠纷案”。太阳集团tcy8722本科生和部分教师观摩了此次庭审。
该案件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理。出庭的人员有: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及原被告诉讼代理人。这是一起关于商标侵权案的纠纷,原告起诉被告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与原告相似的商标生产相近商品,并进行销售,误导公众。原告提出“被告消除影响、停产”、“赔偿原告损失一百万”、“承担诉讼费用”的诉讼请求。而被告也提出原告的本案注册商标系恶意抢注他人己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是违反《商标法》的,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庭审中,原告宣读起诉书,被告做了答辩。后双方举证,并进行了精彩的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历时近2个小时。
通过观摩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太阳集团tcy8722学子们将课堂上学到的法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近距离感受到了庭审的过程与意义。大家表示,通过这次观摩活动,增加了学习法律的热情与兴趣,以后有这样的活动一定会积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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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三年四月十一日